Korea customer complaint resolution plan
本計劃根據大韓民國航空商業法第 61 條、執行規則第 64 條制訂,規範聯合航空在補償此法規範圍內受影響乘客的責任。本計劃是聯合航空對客戶整體承諾的一部分,我們竭誠歡迎我們的韓國客戶,以各種形式將所有關於他們搭乘聯合航空的經驗反應給我們的韓國顧客服務中心。
立法保障範圍
- 空中運輸服務供應商所造成的載運取消或延遲1
- 托運行李遺失或損壞
- 機位超賣
- 機票退款延遲
- 因航空公司公佈的登機閘口/航班資訊等有誤而未能成功轉機
- 因航空公司的錯誤而未計入飛行常客里數
- 里數到期而航空公司未事先通知2
- 因缺乏「促進行動不便人士運輸便利性法案」條文 2-7 所規定之適當輔助設備,而造成行動不便乘客登機困難
聯合航空韓國顧客服務中心
- 協助客戶解決旅行疑慮
- 接收客戶投訴
- 聆聽客戶的聲音並收取意見
地點
韓國首爾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00 至下午 6:00\n
\n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聯絡資訊
電話:
82-2-751-0300(英文服務)
02-751-0300(韓文服務)
地址:
Incheon International Airport (ICN)\n
\nGonghang-ro 272, Jung-gu, Incheon\n
\nTerminal 1, 2F United Airlines office
網站索償:
聯合航空將會在收到文件的 7 天內確認索賠,並在收到文件的 14-60 天內透過電郵通知所有結果和解決方式。若客戶和航空公司無法對最終和解條件達成協議,航空公司可將案件移交韓國消費者院 (KCA) 進行仲裁。3
投訴流程
- 乘客備妥並提交投訴處理的電子申請表。
- 航空公司受理申請,並指派案號。
- 航空公司調查投訴原因,根據情況,可能需時最多 60 天1。
- 航空公司會依據其公佈的運輸合約、前程萬里飛行計劃 (MileagePlus®) 規則、蒙特婁公約和任何其他相關的法律或法規審核求償(在適用任何前述條款時)。
- 航空公司向乘客通知和解的結果和條件(視情況而定)。
- 若乘客要求上訴,航空公司會將案件移交韓國消費者院進行仲裁。1
註
- 若損壞是聯合航空無法控制的情況造成,包括但不限於:天氣、航班或機組人員轉機、為確保安全運作的突發維護、超出航空公司控制範圍的機場營運情況,或不可抗力(指氣象或地質條件、天災、暴動、恐怖主義活動、民眾騷亂、禁運、戰爭、敵對行為、動亂,或國際局勢動蕩,不論實際、預期、威脅或報導,或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此等情況而造成的延遲、命令、情況或規定;任何罷工、停工、怠工、閉廠,或任何其他涉及或影響聯合航空服務的勞工相關爭端;任何政府法規、命令或規定;聯合航空或其他公司的任何人力、燃料或設施短缺;聯合航空的客機或設備因第三方而損壞;任何需要立即照料或保護個人或財產的緊急情況;或任何聯合航空無法合理預見、預期或預測的事件),上述規定則不適用。
- 前程萬里飛行計劃第 10 條規則規定:如任何會員在連續十八個月內未有進行任何帳戶活動,將在第十八個月的最後一天被終止會藉及/或失去所有已累積里數。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透過聯合航空賺取航班里數,或向前程萬里飛行計劃合作夥伴(定義見第 12 條規則)賺取或兌換里數、兌換里數用作獎勵旅遊、購買里數或轉移里數。」
- 若航空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間內解決個案,或無法達成和解,且空運使用者要求上訴時,航空公司可根據消費者基本法,將索償個案移交韓國消費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