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of rights for Canada travel

聯合航空盡力帶您安全、準時地抵達目的地。有時可能會因氣候、空中交通管制、操作或服務上考量導致班機延遲、取消或轉降。本通知包括根據加拿大《航空乘客保護條例》(APPR) 修訂版所規定您可享權利的相關重要資訊,適用於乘搭聯合航空及其聯合快捷航空 (UAX) 合作夥伴 (United) 所營運往返加拿大的航班。

“If you are denied boarding, your flight is cancelled or delayed for at least two hours, or your baggage is lost or damaged, you may be entitled to certain standards of treatment and compensation under the 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your passenger rights please contact your air carrier or visit the 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s website.

Si l’embarquement vous est refusé, ou si votre vol est annulé ou retardé d’au moins deux heures ou si vos bagages sont perdus ou endommagés, vous pourriez avoir droit au titre du Règlement sur la protection des passagers aériens, à certains avantages au titre des normes de traitement applicables et à une indemnité. Pour de plus amples renseignements sur vos droits, veuillez communiquer avec votre transporteur aérien ou visiter le site Web de l’Office des transports du Canada.”

如果聯合航空處理同類價格可提供更優惠的條件,則應適用。

如因健康理由或旅遊證件無效而被拒絕登機,則無權享有上述權益。

停機坪長時間延誤

聯合航空已制定有關管理停機坪長時間延誤航班 (LTD) 的程序。根據 APPR 的規定,LTD 是指機艙門關閉後預備起飛或者在降落後,停在停機坪上的延誤航班。

  1. 處理標準 – 如屬 LTD 航班,聯合航空將為受影響的乘客免費提供下列服務:使用正常運作的洗手間、能夠與機艙外的人聯絡(若可行)、足夠的食物與飲料、盡快提供醫療協助,以及機艙內適當的通風和冷暖空調。
    1. 若機長因安全考量因素而停止提供此類服務,則上述處理標準可能會暫停。
  2. 下機 – LTD 航班如在加拿大國土的停機坪已延誤三 (3) 小時,聯合航空將會讓乘客下機,除非:
    1. 機長合理確信飛機將於停機坪開始延誤後的三 (3) 小時四十五 (45) 分鐘內起飛;或
    2. 因安全、保安、海關及航空交通量管制相關理由而禁止下機。

若可行,行動不便的乘客及其協助人員、服務或情緒支援型動物將優先下機。

遺失、延誤或損壞的行李

如果您的寄艙行李延誤或有損壞,而您仍在機場,請前往行李服務處通知聯合航空。或者,若位於美國及加拿大境內,可以致電 1-800-335-BAGS (1-800-335-2247)(僅限美國及加拿大)聯絡行李服務中心;若位於美國及加拿大境外,請致電 1-281-821-3526。如果寄艙行李遺失或損壞,我們也將退還該行李的寄艙費用。

如有行李損毀,必須在收到行李後七 (7) 天內申報;如有行李延誤,則須在行李原定抵達日期二十一 (21) 天內申報。如果未在指定時間內提出索賠,我們將不會提供賠償。如果您的航班不是由聯合航空/聯合快捷航空 (UAX) 營運,請聯絡營運航班的航空公司。費用償還將基於可接受的索償證明。

在您申報行李延誤後,我們將立即搜尋您的行李。如果三日後我們仍未能找到遺失的行李,我們將您的行李視為遺失,並支付您賠償金。滿地可公約 (Montreal Convention) 適用於往返加拿大的國際航班。對於寄艙行李和非寄艙行李的遺失、延誤或損壞責任,聯合航空對每位乘客賠償上限為 1,288 SDR(特別提款權)。匯率可於 www.IMF.org 網站取得。

拒絕登機

我們在拒絕任何客戶登機之前,將先徵求是否有自願者願意以一致同意的補償或優惠作為交換以放棄機位。如果您自願放棄機位,將有資格享有本通知 C 部分所描述的照顧服務及本通知 B 部分所詳列的重新安排航線或退款服務。

在自願者不足的情況下,聯合航空將不會要求已登機的乘客放棄機位。聯合航空也不會拒絕下列人士登機:獨行未成年人;符合條件的傷殘人士,以及其服務性動物、旅遊助手或同行家人;之前曾經被拒絕登機的旅客;或已登機人士。

非自願被拒絕登機的乘客有權按照 B 部分的規定重新安排航線或申請退款,並按照 C 部分的規定享受照顧服務,詳情如下。不過,如果乘客因聯合航空未能控制的情況而被拒絕登機,則不可退款,但可第 B (1) 小節的規定重新安排航線。

此外,在聯合航空/聯合快捷航空 (UAX) 不是基於安全理由可控制的因素下,而遭到非自願拒絕登機的乘客,有權根據原機票載明之抵達最終目的地的延誤時間求償:

  • 延誤 0 至 6 小時:900 元加幣
  • 延誤 6 至 9 小時:1,800 元加幣
  • 延誤 9 小時以上:2,400 元加幣

按照此部分應得的補償金將透過 EFT(電子轉帳)、銀行支票支付,或經由您書面同意,使用旅行禮券支付。補償金將在新的出發時間之前核發,但不遲於被拒絕登機後四十八 (48) 小時。

航班延誤及取消

  1. 補償

    如因聯合航控制範圍內的情況導致您的航班延誤三 (3) 小時或更長時間,或者被取消,您將有權獲得賠償,除非:

    1. 您沒有已確認的預訂,或者您的機票價格並未直接或間接對大眾開放;
    2. 您在預定出發時間前至少 15 天被告知航班延誤或取消;
    3. 您的航班因聯合航空航未能控制的情況或安全理由而延誤或取消;
    4. 您已獲得被拒登機的補償;
    5. 因應相同事件,您已根據另外的乘客權益機制獲得補償;
    6. 您未能在航班延誤或取消後的一年內提交賠償申請。

    如果您已經根據其他乘客權益規定就同一事件接受補償,則不合資格獲得 APPR 補償。

    延誤和取消的賠償根據您抵達最終目的地的時間計算,詳情如下:

    • 延誤 3 至 6 小時:400 元加幣。
    • 延誤 6 至 9 小時:700 元加幣。
    • 延誤 9 小時以上:1000 元加幣。

    我們將在收到您的賠償申請後三十 (30) 天內向您發送上述補償金,或向您回覆該航班未能賠償的原因。補償金將透過 EFT、銀行支票支付,或經由您書面同意,使用旅行禮券支付。

  2. 重訂航線

    聯合航空未能控制的情況

    1. 如果您的航班因聯合航空未能控制的理由而取消或延誤三 (3) 小時或以上,聯合航空將:
      1. 為您重新預訂下一程可乘搭的聯合航空航班,或在您原定出發時間後 48 小時內出發的合作夥伴航空公司航班。若以上皆不可行,聯合航空將根據您的選擇:(1) 提供退款;或 (2) 為您重新預訂下一程飛往您目的地並由任何航空公司營運的可乘搭航班。在替代航班的預訂獲確認前,您可以隨時更改您的決定並選擇退款。
      2. 如果更改後的預訂航班從新機場起飛,聯合航空將支付前往新機場的交通費用。

    聯合航空控制範圍內的情況或安全規定

    1. 如果您的航班因聯合航空控制範圍內的理由或安全規定而取消或延誤三 (3) 小時或以上,除上述 A 部分賠償外,聯合航空將:
      1. 為您重新預訂下一程可乘搭的聯合航空航班,或在您原定出發時間後九 (9) 小時內出發的合作夥伴航空公司。若以上皆不可行,聯合航空將為您重新預訂在原定出發時間後 48 小時內出發的任何航空公司。
      2. 如果更改後的預訂航班從新機場起飛,聯合航空將支付前往新機場的交通費用。

    退款

    1. 如果您拒絕聯合航空提供的重新預訂選項,我們可以退還您機票中未使用部分的款項。此外,如因航班延誤或取消而導致您不必旅行,我們可以將您送回出發地,並退還全部機票費用。

      聯合航空也將按以下情況向您退款:(i) 如果預訂的替代行程安排為較低的艙等服務,將會退回差額;(ii) 如果乘客因乘搭替代航班而未能享有額外服務(例如優先座位選擇或額外寄艙行李),或必須再次支付這些服務,將會退回額外服務的費用。如果安排的替代航班改為較高的艙等服務,聯合航空將不會要求您補差額。所有退款將在三十 (30) 天內按原本的付款方式退還給原購票人(例如退款至其信用卡)。聯合航空可在以下情況以其他形式提供退款(例如禮券或抵用金):(i) 未過期;(ii) 聯合航空以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退款金額,以及其透過原本付款方式獲得退款的權利;及 (iii) 當事人以書面形式確認他們已符合該等權利,但選擇以其他方式退款。

      1. 可於網上使用此表格提出退款申請。
      2. 若您無法使用我們的退款表格提交您的申請,或您需要傳送額外證明檔案但無法使用電子傳送,請使用以下方法聯絡聯合航空退款服務。

        傳真1-872-825-9364

        郵寄\n
        \nUnited Airlines\n
        \nUnited Refunds\n
        \nP.O.Box 4607, Dept. NHCRF\n
        \nHouston, TX 77253-3056\n
        \n請附上您的聯合航空機票號碼、航班資料及聯絡資料,並說明申請原因。

  3. 照顧服務
    1. 如因聯合航空控制範圍內的情況或安全理由,(i) 您在機票上註明的出發時間前 12 小時內被告知航班延誤或取消;及 (ii) 您在機票上註明的出發時間後已等待兩個小時,我們將為您提供:
      • 適量餐點和茶點,視乎等待時長、時間點和地點而定;
      • 一種通訊方式;及
      • 若為過夜延誤,將根據機場合理距離內的房間供應情況,為外地乘客提供酒店或其他類似住宿,以及前往酒店或其他住宿地點的往返機場交通服務。
    2. 如果提供照顧服務本身會造成更嚴重的延誤,我們可能會限制或拒絕您受到照顧服務的權利。

加拿大運輸局聯絡方式

如果不滿意聯合航空解決問題的方式,您可以聯絡加拿大運輸局,聯絡方式如下:

航空旅行投訴表:https://rppa-appr.ca/eng/file-air-travel-complaint
郵寄地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 Ottawa, Ontario K1A 0N9
電話:1-888-222-2592
電郵:info@otc-cta.gc.ca